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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文物局:汲取经验 加强馆藏文物展陈安全工作

 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讯 日前,全国发生不少文物安全事故,部分博物馆(单位)在展览陈列设计、展柜展具、包装运输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隐患,致使文物受损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接国家文物局的通知,发布了《关于加强馆藏文物展陈安全工作的通知》。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(微信号:cewenhua)了解,该《通知》明确了5项内容,用以加强馆藏文物安全管理,防控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,确保文物安全。

  以下为《通知》全文。

关于加强馆藏文物展陈安全工作的通知

新文物博发〔2016〕71号

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物局,各地州市文物局、区属各文博单位:

  近日接到国家文物局的通知,最近在全国发生不少文物安全事故,部分博物馆(单位)在展览陈列设计、展柜展具、包装运输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隐患,致使文物受损,性质严重,教训深刻。

  为加强馆藏文物安全管理,防控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,确保文物安全,现通知如下:

  一、强化文物安全意识,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、博物馆单位要认真吸取此类事故的惨痛教训,将文物安全第一的原则贯穿于陈列展览、文物保管、包装运输等工作的全过程,采取切实防范措施,确保文物安全。

  二、开展馆藏文物展陈安全隐患排查,尤其对展柜、展具、展陈方式,以及在展文物的保存状况、固定方式、安全防范措施等进行检查,特别是长时间未进行更新的展览、文物要重点排查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,确保文物安全。请各地州市文物行政部门于12月15日前,将本地区的博物馆排查和整改有关情况报送我局博物馆处。

  三、加强展览和库房设施维护,完善基础条件,逐步将钢化玻璃展柜更换为符合安全要求的夹层玻璃展柜。珍贵文物的展柜可组织编制“预防性保护—馆藏珍贵文物展柜保护方案”进行更换,未及时更换的也应采取贴膜或撤换珍贵文物展品等临时预防措施。

  四、加强展厅、库房等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控和环境调控,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及时应对、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,建立文物安全检查工作长效机制,提高文物保护的安全系数。

  五、加强文物点交、包装、运输、布撤展等重点环节的技术要求,严格要求相关技术标准,规范工作流程并根据实践进一步优化、完善相关规范。对发生文物安全事故的文物包装运输服务机构,应要求其认真整改,确保文物安全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